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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山中心学校开展师德建设
发布时间:2006-5-29 9:43:27 来源: 作者: 点击率:
梅山中心学校开展师德建设 提高年活动有新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师德建设提高年工作会议精神,巩固师德建设年活动成果,不断深化、创新师德建设提高年的工作,塑造一支修师德、铸师魂、强师能、正师风的高素质教师队伍,梅山中心学校按照县教育局、教育工会《金寨县中小学师德建设提高年活动实施方案》的总体要求,结合实际,在开展师德建设提高年活动中有新举措。 一、明确相关内容,开展有效工作 1、健全组织,加强领导。学校建立在党支部领导下、校长负总责亲自抓、工会牵头、部门协作、上下联动、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,并制定切实可行、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;明确职责,确保“师德建设提高年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。 2、抓好学习,精心培训。师德教育经常化、制度化;集中学习与平时学习相结合,师德师风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,政治思想教育与新课改研讨相结合,不断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。学校制定了师德培训计划,要求教师个人拟定师德学习计划,做到有计划、有笔记、有心得体会,并纳入规范的师德考核档案管理。 3、健全制度,确保落实。为确保师德建设提高年工作有效开展,学校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: ——宣传、学习制度。利用会议、板报、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宣传、学习,及时报道典型事例,并将社会主义荣辱观、“教师职业道德规范”、“十要十不准”等制成永久性标牌,努力营造人人提高师德建设的良好氛围。 ——督查、考评制度。针对体罚学生、歧视差生、私自推销教辅教材、有偿家教、酗酒赌博等有损师德师风行为,在实施细则中量化分值,在日常督查中做好预防和纠正。建立一整套科学的师德考核评估体系,力求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把学校评、民主评、学生评、社会评有机地结合起来,以评估促建设,使师德建设工作客观化、科学化、先进化。 ——奖惩兑现制度。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和“十要十不准”以及《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违反从业规定行政处分暂行办法(试行)》,严格规范广大教师的文明从教习惯。若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,决不姑息,处理到位。强化政策导向,把师德考核结果与教师奖励、岗位聘任相挂钩,师德不合格者一票否决,师德考核不优秀者不评先、评优。 ——档案管理制度。学校建立“师德建设提高年”长效机制;确定专人负责,制定工作计划、师德培训计划、教师个人师德学习计划,建立师德档案专柜,开辟师德建设效果展板,做到一人一档案,有目录、有内容,有实绩。 二、围绕师德建设,积极拓展活动 1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。中心学校要求中小学要认真落实梅教[2006]10号文件精神,深入学习“八荣八耻”的精神实质,大力倡树“八荣”之风,发挥教师的榜样示范带动作用,培养学生自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。 2、开展师德演讲比赛活动。各校在围绕“做人民满意的教师”、“我为教师添光彩”、“如何实施新课改”、“铸造共和国的师魂”、“让爱在教育事业中闪光”等主题大讨论的基础上,循环开展师德演讲比赛,保证每位教师都参与,并聘请名师、领导、专家进行点评,以达到修师德、铸师魂的创新和发展。 3、开展创建特色学校活动。中心学校在创建城区小学、省、市、县级家教名校的基础上,带动农村小学的创建工作;争取二00六年拥有一所农村小学家教名校,一所市级示范小学;不断丰富学校内涵,打造师德建设提高年的品牌学校,全方位推动教育的发展。 4、开展“留守孩子”关爱活动。中心学校在积极配合镇关爱团工作的基础上,全面展开“留守孩子”摸底工作,把“留过孩子的教育”作为一课题来探讨,充实家教学校内容,提高“隔代教育”家教水平,建立帮扶责任制,把学校教育、家庭教育、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,再塑教师新形象。 5、开展学生、家长评议教师活动。中心学校要求中小学校不定期召开学生、家长座谈会,评议教师的师德水平,每学期发放一次调查表,广泛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,对教师的各项评议结果装入教师档案,聘请社会名流、学生家长为师德监督员,监督学校工作和教师日常行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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