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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上下学安全乘车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
发布时间:2008-3-19 15:27:15 来源: 作者: 点击率:
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上下学安全乘车 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基[2008]6号 各中心学校、县直学校: 一、进一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校要会同公安和交通部门,结合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贯彻落实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》,对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师生再次进行集中的安全乘车和文明骑车教育,要采取班会、宣传画、挂画、卡片讲座等多种形式,经常性地开展对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,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,教育学生不乘坐“三无车”,不骑危险车、英雄车。各校要进一步加强上下学途中安全乘车的宣传工作,明确学生家长是学生上下学途中安全的法定监护人。各校要与各班班主任签订安全工作包保责任书,各班级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上学、放学途中安全管理的责任状,分工协作,明确责任,逐步建立学生上下学安全乘车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。 二、进一步加强学生上下学安全乘车管理 各校严禁租用安排校车,严禁与不合格车辆车主签订接送学生的协议,严禁任何车辆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前拉载学生。各校要主动作为,建立教师及校领导班子值班制度,加强学生放学时段乘车高峰期的管理,坚决制止学生乘坐“三无”车。各校还要与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协作,加强对辖区内民办学校、幼儿园学生乘车安全的管理,严防非法营运车辆拉载学生、幼儿。 三、进一步配合有关执法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行为 各校要按照“地方负责,属地管理”和“疏堵结合,防治并重”的工作方针,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,努力构建“政府主导、市场运营、管理规范”的运营与管理机制,各校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,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,注意了解学生私自搭乘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的情况,并在及时制止学生乘坐的同时,通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,协助相关部门共同打击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行为,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。 各校接到本通知后,希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有关工作要求,县教育局将在适当时间对各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县。 金寨县教育局 二OO八年三月十八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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